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2020-12-22
摘要:根据潞城环发(2020)13号文件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关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竣工验收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于2020年8月份完成了提标改造所有内容并于8月23日邀请环保专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2020年9月3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根据潞城环发(2020)13号文件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关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竣工验收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于2020年8月份完成了提标改造所有内容并于8月23日邀请环保专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2020年9月3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